近日,广东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份重要通知——《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了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严格要求,特别是强调这些场所应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这一要求的出台,旨在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以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为例,该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事故的起因正是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发生了短路,进而引发了火灾。这一悲剧再次提醒我们,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不容忽视,特别是在充电场所,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防范火灾风险。
目前国内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安装的是悬挂式球形自动灭火器,这是一次性超细干粉灭火器,而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时是持续喷火,悬挂式球形自动灭火器无法有效扑灭电动自行车的持续喷火。因此,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可以通过持续喷水扑灭电动自行车持续喷火。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电动车充电场所的应用具有显著优势。首先,该系统能够在火灾初期迅速启动,通过喷洒水雾来降低火场温度,抑制火势蔓延。其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有智能化特点,覆盖范围大,能够精准定位火源,提高灭火效率。此外,该系统还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高的特点,能够在各种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通知,我们可以预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电动车充电场所的发展趋势将更加明朗。随着城市管理的日益严格和消防安全意识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物业管理区域将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这将有助于提升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降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应用也将更加广泛和普及,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